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培育金融租赁市场主体、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拓宽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对金融租赁业发展进行全面部署。据了解,不同于一般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是由银监会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在银行间进行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本杠杆率高达12.5倍。截至目前,我省仅有1家金融租赁公司,为成立于2015年12月的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浪潮集团联合山东机场、山东出版集团及山东阳谷电缆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
“目前,我省金融租赁行业处于起步期,和天津、上海等地区相比,金融租赁行业规模、从业公司数量还不多。针对这种情况,我省从多角度明确体现了鼓励金融租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汇通金租总裁左兴华介绍。
上述意见指出,支持有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租赁”业务,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解决金融租赁行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据了解,汇通金租的大股东浪潮集团,在云计算和大数据运营领域具备强大实力。“汇通金租将与浪潮集团积极开展业务联动,以浪潮集团拥有的覆盖产业链和微观公司的大数据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交易对手数据、物流平台数据、设备交易数据等动态数据,从而提前发掘潜在优质客户,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同时着力解决传统风险管理技术过度依赖报表等静态数据,而动态数据散乱无序,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在互联网 时代探索金融租赁行业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左兴华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金融租赁行业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租赁公司难以及时、准确掌握潜在客户的需求信息,业务拓展难以有的放矢;二是难以获得与客户信用风险、租赁物价值变化相关的及时有效信息,造成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
“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引入‘互联网’之外,租赁公司运营管理的提升更为迫切,例如公司的专业化、风控水平、服务方案等。”对外经贸大学租赁研究中心主任史燕平教授这样表示。上述意见提出,将落实金融机构待遇。对各级政府出台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脱贫攻坚、环保涉农等方面的财政贴息、奖励政策,金融租赁公司依据融资融物额与银行信贷享受同等待遇。“这些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措施,对于维护金融租赁公司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金融租赁行业提供更加完善的发展环境。”左兴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