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暂停小贷、笔2笔等类金融机构新叁板挂牌及融资半年后,全国股转系统于5月27日发布《对于金融类公司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新叁版将暂停受理类金融公司的挂牌申请。
《通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公司(以下统称其它具有金融属性公司)大多处于新兴阶段,所属细分行业发展尚不成熟,监管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与统一,面临的监管形势错综复杂,行业风险突出。
《通知》表示,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股转系统暂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属性公司的挂牌申请。对申请挂牌公司虽不属于其它具有金融属性公司,但其持有其它具有金融属性公司的股权比例20%以上(含20%)或为第一大股东的,也暂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予以终止审查。
此外,股转系统还要求,主办券商要严格按照金融类公司挂牌准入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对申报公司进行审查,严格把关,严禁推荐不符合新准入标准的金融类公司挂牌。如发现主办券商推荐不符合通知要求的金融类公司挂牌,全国股转公司将严肃处理,相应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予以公示。
据易叁板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股转系统67家类金融公司已经提交挂牌资料在排队等待登陆新叁板,其中融资租赁公司有6家。
排队新叁板融资租赁公司一览:
除了暂停类金融公司挂牌以外,对于已经在新叁板挂牌的类金融公司,股转系统也明确规定,此类公司不得采用做市转让方式,但本方案发布前已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除外。已挂牌其它具有金融属性公司应当披露季度报告,合法合规经营、监管指标、主要财务数据,风险因素及其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的披露口径,与申请挂牌准入的披露口径保持一致。
已在新叁板挂牌融资租赁公司一览:
不属于其它具有金融属性公司的挂牌公司,其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参股或控股其它具有金融属性的公司。
加之土地出让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地方政府债务亦可能通过此种模式变相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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