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关联交易贷款余额129157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贷款余额129157元,重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0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公司无关联业务。
二、重大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重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0万元,无重大关联交易对手。
叁、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所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四、关联交易相应指标
按照监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至2023年末,公司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6.60%,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10.68%,全部关联方授信集中度为17.0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2023年,公司一般关联交易均向公司关联交易委员会报备;公司未发生需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研究决策,客观独立的发表意见,未提出异议。
特此报告。
九一果冻制品厂麻花
2024年1月31日